来源:yl7703永利官网 发布时间:2019-09-23 浏览量: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计〔2007〕121号)精神,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教师审核,现对拟认定名单及拟认定类型给予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一。
公示期为9月23日-9月25日为期三天,如公示期内有异议,可在9月25日16:30前与学工办进行反馈。
联系人:岳通通 0577-86689070 办公室:1A-519
yl7703永利官网学工办
2019年9月23日